在2015年,为写我王氏家谱,自己在老家寻找老辈留下的一些文字资料时,意外地发现一沓用宣纸印刷和毛笔字书写特别工整的资料,翻开细看,竟是清·嘉庆、道光、同治年间先祖手上遗留下来的土地转移人凭证《契约》和先辈弟兄分家时书写的《分单》,距今已有211年历史,所以到了今天,成了难得一见的稀罕物件。

这些地契分别印刷、书写在丝棉纸和宣纸上,因保管不善,年代久远,纸张已经泛黄,大部分被老鼠啃咬。但多数字迹和印章仍清晰可辨。地契记录了王氏先祖与他人交易土地的情况。从这些地契上可明显看出当时土地转让的方式是出卖,即卖主将其土地所有权卖出,买主凭契约把土地作为死业永远使用。从清·嘉庆十六年(1811)、道光六年(1826)和同治五年(1866)的契约来看,整个地契由两部分组成,前部分为官契纸,后部分为尾契。
一、官契纸
由卖方拟定,书写内容有:卖主姓名、卖地原因、土地座落、面积、四至边界、价格、买主姓名;随地认到官粮数量;立卖契约人、买主、见证人、书人签字画押;年月日、编号、官中小甲签名、县政府方形印章等信息。
二、契尾
是由县政府发给买主的凭证,与官契纸粘连为一体,在契纸和契尾的粘连处盖有红色骑缝章。主要内容有:买主姓名、卖主姓名、买地亩数、价格;批准时间、编号、省县印章、年月日等信息。地契,是中国古代典押和买卖土地时,双方订立的契约,是土地私有化的产物,土地权利关系的法律文书,土地所有权、使用权的书面证据。由买主保存,还可凭它作抵押贷款。
地契主要分为红契和白契两种
经官方验证并纳税盖章的称为官契,也叫红契。只有红契具有法律效益。
未经官方核准盖章的称为草契,也叫白契。
从我先祖遗留的这些地契看,分别为清·嘉庆时期的1张、道光时期的4张、同治时期的1张,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和完整性,均属官方核准盖有红色印章的。其中年代最为久远的是清·嘉庆十六年(1811)的一份官契,它记录着南船头王氏先祖王守庆与他人交易土地的情况,记载有地块的座落位置、面积、四至、价格等信息,并盖有红色官印。这沓地契共6张,从清·嘉庆至同治时期,侧面反映了王氏家族的发展变迁,由此可见王氏祖上是当时的殷实大户,这些地契就能折射出王氏族人当时的财力。地契看似简单,但却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当时孝义的社会、经济、政治、文化的发展状况,也是一项有收集研究价值的民俗文化。
首先是史料价值,因地契是研究农村经济和中国房地产的重要史料,已引起一些房地产商的重视。目前,且不说明朝的地契,就清朝和解放区的地契也很珍贵。红契都带有契尾,契尾就是税据,原始税票,史料价值应该更大。二是观赏价值,书法水平高、印章清晰,观赏性就大。一般官契都是由当地政府指定的书法高手来写,书法水平较高,可与当代的书法家相媲美。一张地契就是一幅美丽的书法作品,再加上它的史料价值,这张地契的价值就不可低估了。印章是地契的装饰品,盖有多少章,是朱砂印还是其他染料印,也会影响到它的收藏价值。三是纸张质量、保存完好性及保存时间长短。丝棉纸和宣纸更贵一些,保存时间长、完好率高则贵一些。据说一张清朝的宣纸市场价格在两千元以上,你即可想象到一张官契的价格了。
总之,地契作为见证我国土地权属变更的重要历史资料,真实反映了我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土地所有权制度、土地权属变更及对土地的管理制度;甚至可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、经济、文化、政治的发展状况。从这个意义上讲,正是这些最为轻盈单薄的纸页,却承载了封建集权制度下中国最为深刻厚重之历史。









